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学院概况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在著名侨乡、东亚文化之都、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市。北朝泉州湾,西邻国家一类口岸——石湖港,东靠国家级中心渔港——祥芝港。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其中海边训练基地94亩,规划用于开展专业实训、船员和服务培训等),累计已投资超过4.5亿元。
学院开设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国际航运业务、邮轮乘务、空中乘务、高铁乘务、社会体育、表演艺术、艺术设计等二十余个专业。同时举办船长、轮机长、中高级电工、船舶CAD绘图员、物流师、国际商务单证员等二十余种社会培训。
学院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两个,省级高职示范专业一个,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一个。目前已建设完成航海实训中心、轮机实训中心、水上训练中心、形体训练室、化妆实训室、琴房、健身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基地46个,并与仁建集团、华洋海事中心、晋江陆地港、泉州太平洋码头公司、荣誉国际酒店、建明国际酒店、蓝堡集团、泉州幼儿师专附属幼儿园石狮校区等单位共建校外实训基地50余个。2015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现代学徒制建设项目试点单位。
学院办学质量优良,获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被泉州海事局授予 “船员适任评估示范点”称号;连续两年被福建海事局评定为船员教育和培训A级单位;荣获泉州市创建“平安先行学校”暨“安全教育和管理标准化建设”创建合格学校;通过省教育厅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获得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三等奖。
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四条 国标代码:142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石狮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六条 类型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七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高职招考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以及处理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公布为准。考生也可以登录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网站查询。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1)我校2016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
(2)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
录取时,专科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7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2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4)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考核,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体检要求》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高职招考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国际实验班)专业学费13000元/学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普通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学费10800元/学年,表演艺术(幼儿教育 )学费9800元/学年,凡报读酒店管理(荣誉国际班)的考生可减免学费,其它专业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标准空调房宿舍)。
第十六条 学院对已收取费用报到后又退学的退费办法按《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七章 资助体系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学年奖学金,对于学年度考核优秀的学生按《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学生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给予一定的奖励,特等奖 1500元/年、一等奖 1000元/年、二等奖 500元/年、三等奖 300元/年。学院根据国家规定推荐优秀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学院设立多个社会/企业奖学金,根据各资助单位/企业要求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给予4000元/年或2500元/年的经济补助。学院还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用问题。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学院鼓励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读书期间的费用问题。
第九章 考生奖励政策
第十七条 凡达到以下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获取相应奖励:
(1)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上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10000元;
(2)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 5000元;
(3)其他分数线考生在8月20日前完成报名缴费的三年制大专生一次性减
免500元,8月25日前完成报名缴费减免200元。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生奖励政策
一、报考奖励
凡达到以下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获取相应奖励:
(1)高职招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上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10000元;
(2)高职招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 5000元;
(3)其他分数线考生在8月20日前完成报名缴费的三年制大专生一次性减
免500元,8月25日前完成报名缴费减免200元。
二、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覆盖面20%)4000元/人和2500元/人两档
4、校级奖学金(覆盖面31%)1500元/人
5、福建省船员协会云帆奖学金1000元/人
6、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出资奖励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三、学生资助
1、勤工助学:学院每年拿出15万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贴。
2、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
3、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学费问题。
4、毕业生就职补贴:一次性发放就职补贴。
此外,学生还可以利用到合作企业通过顶岗实习和假期实践的方式,赚取费用。
2015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线 | ||||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科类 | 最低分 | 最高分 |
1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面向高中生类 | 372 | |
2 | 表演艺术 | 面向高中生类 | 262 | 358 |
3 | 船舶工程技术 | 面向高中生类 | 187 | 393 |
4 | 工商企业管理 | 面向高中生类 | 283 | 454 |
5 | 工商企业管理 | 财经类 | 157 | 336 |
6 | 国际航运业务管理 | 面向高中生类 | 326 | 430 |
7 | 航海技术 | 面向高中生类 | 207 | 491 |
8 | 航海技术 | 交通运输类 | 171 | 399 |
9 | 航空服务 | 面向高中生类 | 250 | 484 |
10 | 酒店管理 | 面向高中生类 | 189 | 490 |
11 | 空中乘务 | 面向高中生类 | 173 | 382 |
12 | 轮机工程技术 | 面向高中生类 | 243 | 442 |
13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面向高中生类 | 194 | 416 |
14 | 社会体育 | 面向高中生类 | 403 | 403 |
15 | 涉外旅游 | 面向高中生类 | 151 | 391 |
16 | 市场营销 | 面向高中生类 | 193 | 461 |
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 | ||
序号 | 招生类别 | 专业名称 |
1 | 交通运输类 | 航海技术 |
2 | 面向高中生类 | 航海技术 |
3 | 交通运输类 | 轮机工程技术 |
4 | 面向高中生类 | 轮机工程技术 |
5 | 面向高中生类 | 船舶工程技术 |
6 | 交通运输类 | 船舶工程技术 |
7 | 制造类 | 船舶工程技术 |
8 | 交通运输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9 | 制造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0 | 面向高中生类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1 | 面向高中生类 | 报关与国际货运 |
12 | 交通运输类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13 | 面向高中生类 | 港口与航运管理 |
14 | 财经类 | 工商企业管理 |
15 | 面向高中生类 | 工商企业管理 |
16 | 面向高中生类 | 市场营销 |
17 | 旅游类 | 空中乘务 |
18 | 交通运输类 | 空中乘务 |
19 | 面向高中生类 | 空中乘务 |
20 | 旅游类 | 酒店管理 |
21 | 面向高中生类 | 酒店管理 |
22 | 教育类 | 社会体育 |
23 | 面向高中生类 | 社会体育 |
24 | 教育类 | 表演艺术 |
25 | 音乐类 | 表演艺术 |
26 | 面向高中生类 | 表演艺术 |
27 | 旅游类 | 旅游管理 |
28 | 面向高中生类 | 旅游管理 |
29 | 交通运输类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30 | 旅游类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31 | 面向高中生类 |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32 | 交通运输类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3 | 旅游类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4 | 面向高中生类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35 | 面向高中生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6 | 面向高中生类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以上内容均以考试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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